“到超市买的东西居然是过期的!”春节前,合肥市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桃花所接到消费者举报后,第一时间对该超市进行调查,发现该超市仍然有三袋过期食品摆在货架上待售,其中一袋牛奶燕麦片居然过期了四个月。目前,该超市售卖的过期食品已被扣押,赔偿消费者2000元,并被处以1万元罚款。 日前,肥西县市场监管局桃花所接消费者投诉举报,称桃花工业园某超市涉嫌销售过期食品。桃花所执法人员闻讯第一时间赶到该超市进行调查,发现有三袋过期食品摆放待售。其中,某著名品牌牛奶燕麦片过期时长达四个月之久,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即依法扣押以上过期食品,对经营者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同时报请县局立案查处。 经执法人员确认,此次涉案过期食品包括3个品种。该超市过期食品被依法扣留,并处1万元罚金,消费者也得到了2000元的赔偿。(孙小鲁 周贵娟 陶伟)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联系邮箱:804 14 447 0@q q.c 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