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江淮晨报报道,根据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数据,2017年12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4%,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4个百分点。而去年全年,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累计上涨1.2%。其中,合肥去年12月CPI环比上涨0.1%,同比上涨1.0%,全年累计上涨1.4%,涨幅较2016年同期回落1.2个百分点。 此次全年全省CPI重新回到“1时代”,主要受猪肉和鲜菜价格下降较大影响,食品价格2003年以来首次出现下降。 从同比情况看,去年12月份,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全部上涨。从环比情况看,去年12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2%。其中,受天气趋冷影响,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上涨0.6%。分品种看,鲜菜、鲜果和禽蛋价格分别上涨1.1%、2.0%和4.7%,猪肉价格上涨2.2%。(记者余佼佼)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联系邮箱:804 14 447 0@q q.c 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