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炯 主任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政协第十五届成都市委 委员 成都市律师协会 副会长 成都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成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非常任委员 成都市新联会 副会长 四川新联会 常务理事 四川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 常务理事 四川省律师协会九届理事会 理 事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 立法咨询专家 詹炯律师199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2000年开始律师执业,2006年取得四川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12年受聘担任成都仲裁委仲裁员及凉山州仲裁委仲裁员,并曾长期担任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詹炯律师大学毕业分配至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工作长达8年时间,期间参与起草制定了大量地方性法规规章,承担了全市执法人员培训、行政执法监督以及复议诉讼和市政府领导交办事项等多方面具体工作。8年的政府工作经历为其从事律师执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02年詹炯律师与一群志同道合的律师精英们发起设立了四川天润华邦律师事务所,并先后担任执行主任和主任至今。 业务专长和工作业绩: 詹炯律师从事专职律师以来,在大量承办传统民商事法律事务的同时,以行政法律事务、知识产权保护及纠纷处理、劳动争议处理为执业主攻方向,擅长商事争议的诉讼仲裁处理、并购项目谈判和法律文书拟制。多年来,承办了大量有影响的案例,包括: 代理了四川省首例涉外行政诉讼,依法维护了省外经贸厅行政处理决定的权威性;代理了四川省首例政府采购行政诉讼,促使省财政厅纠正了其具体行政行为;代理了成都某公司与省工行贷款及资产置换纠纷系列案,该案至今仍是成都仲裁委最大争议标的;代理了成都天立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诉成都某股份公司、某化工研究所、某专利事务所损害商业信誉、专利侵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案,该案被省法院评为入世以来四川省法院系统的十大典型示范案例之一。 詹炯律师还长期担任成都市卫生局、武侯区政府、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国营776厂)、成都天立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华樱出国服务有限公司等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工作简历: 1993年-2000年 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局 2001年 四川华楚律师事务所/四川元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02年至今 四川天润华邦律师事务所 主任/合伙人 律师 社会公益及荣誉: 2005年成为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注册法律援助志愿者,曾接受指派,承办过新华社等媒体多次报道的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教育合同纠纷案、中江伤残少年任定超人身损害案等法律援助案件,2009年受司法厅指派赴泸州对赴皖石英砂企业务工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获得了泸州当地政府的好评。 2008年荣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四川省司法厅授予的“2006-2007年度参与党委政府涉法信访群众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09年5月为成都市人民政府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提供了为期一周的全方位全过程的法律服务。 2010年5月,荣获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律师协会授予的“四川省优秀律师”称号。 2013年12月,荣获四川省律师协会授予的“四川省优秀律师”称号。 2013年12月,被评为“2013年度优秀委员”。 2014年9月,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律师协会授予的“2011-2014年度成都市优秀律师”称号。 2014年9月,在成都市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上,当选为成都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2014年9月,根据成司发[2014]11号文件,被成都市司法局正式聘为“成都市法律援助爱心大使”。 2015年11月,被正式聘为成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 2016年8月,被任聘为“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第三届法律顾问律师”。 2016年12月,当选为成都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新阶联)副会长。 2017年3月,续聘为“成都仲裁委员会第四届仲裁员”。 2017年10月,被聘请为《成都面对面•党风政风热线》节目特邀监督员。 2017年11月,当选为四川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2017年12月,当选为四川省新联会常务理事。 2018年1月,当选为四川省律师协会九届理事会理事。 2018年2月,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成都市委员会委员。 2018年9月,受聘为成都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联系邮箱:804 14 447 0@q q.c om |